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 移动空中照明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技术要求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 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付期限 |
备注 |
| 1 |
移动空中照明系统 |
飞行器 |
主要用于抢险救援高空照明使用。 飞行器:
尺寸:折叠尺寸<222*100*100mm、展开尺寸<350x290X110mm;
视频分辨率: 4K、3840*2160、30FPS、摄像云台:可控转动俯仰: -90°至 35°;
3.影像传感器4/3CMOS、最大抗风速度10m/s; 4.像素≥1200万、视角≥84°、等效焦距:24 mm、光圈:F/2.8至F/11;
遥控方式: 遥控器自带大于5.5英寸一体触控显示屏,内存可扩展;
6.飞行器遥控飞行距离>5Km,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小于15m/s。 照明模块:
照明灯组光源类型:C0B光源,照明灯组总重量:<0.2Kg;
2.光源额定功率≥500W(士6%),可调强光、工作光; 3.大功率红蓝警示灯:高空红蓝警示灯最大有效功率>50W; 4.系留悬停高度>30m,飞行高度50m,照明有效覆盖面积>6000㎡; 5.可选配无线图传功能:可将现场拍摄画面通过移动网络实时传送至后台; 6.落地自动关灯:飞行器落地后灯光自动熄灭,无需手动关灯。 系留平台:(移动电源箱) 1.尺寸: 移动电源箱尺寸≤650*600*400mm; 2.可伸缩护线杆:自带可伸缩护线杆,无需额外安装,高度可调,最大高度>1.5m; 3.移动电源箱重量(包含系留系统、供电系统、UPS电源、照明飞行器): <35Kg; 4.移动电源箱内置UPS电源,可供照明时间>2h; 5.移动电源箱可搭配市电使用,可24h连续供电; 6.系留平台具有输出漏电自动保护开关,故障排除后可恢复正常。 |
套 |
1 |
26.00 |
3天 |
控制箱技术要求:
1.移动电源箱尺寸≤650*600*400mm;
2.可伸缩护线杆:自带可伸缩护线杆,无需额外安装,高度可调,最大高度>1.5m;
3.移动电源箱重量(包含系留系统、供电系统、UPS电源、照明飞行器)<35Kg;
4.移动电源箱内置UPS电源,可供照明时间>2h;
5.移动电源箱可搭配市电使用,可24h连续供电:
6.系留平台具有输出漏电自动保护开关,故障排除后可恢复正常
飞行器技术要求:
1.移动式空中照明系统,照明系统天空端总重量约1.2Kg;
2.机身内存≥8G;遥控器内存可扩展;
3.电源箱:可供飞行器飞行2h,满足户外无电源场所使用;
4.照明范围>6000m2、高度50m,可满足现场救援作业亮度要求;
5.配合发电机或者市电可实现24h不间断照明;
6.采用品牌COB光源,立体式灯珠结构;
7.携带移动照明设备飞行器,具有断电保护功能,飞行中电源异常中断,可正常飞降;
8.遥控器采用5.5英寸1080P显示屏,可视化调节控制;
9.夜间救援高空照明使用;作为常规无人机使用
10.部署简单,到达现场后三分钟内完成超快速部署,并升空照明;
四、经济要求:
1.经费结算渠道: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交货方式:物流或运输交货,运输或物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运输或物流过程中造成的物资质量受损由供应商承担损失,需要安装的必须现场安装完毕并经过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质量标准:验收符合技术要求和规格要求
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 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5、维修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4小时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1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2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使用单位人员提供产品的使用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标书代写
7、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安排1名项目经理对接,并为本项目配备后期服务人员。
8、交货地点:为便于交货,由中标人利用自身物流能力,将物资运送至**市**区奥体西路177号。
五、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六、公示期限
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綦老师
联系电话:188****9278
地址:**省**市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6****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