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交易中心****中心网,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丹河、蒲沟河、常**采砂权处置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县丹河(郝家庄桥至辛寨红庙子桥上游700米段)河砂处置量为 160.327 万吨( 94.31万m3)、砾石处置量为 48.128万吨( 30.08万 m3),河砂处置单价为 49 元/吨、砾石处置单价为 25 元/吨,处置价为 9059.223 万元。**县****水库至**界)河砂处置量为311.236万吨(183.08 万 m3)、砾石处置量为 92.24 万吨(57.65万m3),河砂处置单价为 49 元/吨、砾石处置单价为 25 元/吨,处置价为 17556.564 万元。**县常**(蒋峪常庄大桥至汶河入**段)河砂处置量为312.46万吨(183.80万m3)、砾石处置量为 76.64万吨(47.90万 m3),河砂处置单价为 49 元/吨、砾石处置单价为 25 元/吨,处置价为 17226.54 万元。
本项目整体拍卖,起拍价43842.327万元,竞拍保证金10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石料加工及经营企业、建筑企业、商混企业、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有重大失信行为或砂石竞买、经营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登****交易中心****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县丹河、蒲沟河、常**采砂权处置项目拍卖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 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6月15日17时前交纳竞拍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展示地点:公告期间,竞买人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查调研。
七、竞价时间:
2025年6月16日上午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为准。
八、公告媒体:****交易中心****中心网、****官网、****公众号、齐鲁晚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经理 183****1813
公司地址:**县**街道朐山路6371号
十、其他相关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拍卖文件的内容,并在拍卖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让方或拍卖人。一旦报名成功且缴纳竞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且自愿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在成为买受人后,若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采砂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绝支付任何款项、放弃受让或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质量和数量)为准,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异议均由买受人与出让方协商解决。交接纠纷或异议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
买受人采砂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县丹河、蒲沟河、常**采砂权处置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期限和采砂控制量,实行开采时间和开采控制量双控指标管理,若采砂作业在有限期内提前达到可采控制总量,《采砂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
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县丹河、蒲沟河、常**采砂权处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采砂生产作业,不得在设定的禁采区、规定的禁采期内采砂生产。
买受人在采砂经营中,要严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专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措施,做到安全生产经营。
落实“谁开采、谁清理、边开采、边修复”要求,买受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实施方案的规定,采砂完成后对采砂河道进行平整修复,恢复河道岸线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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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