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四****开发区(**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1栋3层1号、2号;B2栋1层2号 | 374,000.00元 | 99.00 |
采购包2:
| 赛旺****公司 | 重****工业园C3栋1层 | 198,600.00元 | 98.18 |
合同包1(食品、食用农产品):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食品、食用农产品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包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服务类(赛旺****公司)
| C****0000 | C****0000 其他服务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 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杨娟(采购人代表)、刘思寨、乐天斌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一:6000元,包二:4000元。 ③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④账户信息:账户名:****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5105 0177 8605 0000 1087 联系电话:0835-****779。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5-****539 地址:**市**区蒙阳街道茶都大道545号。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蒙阳镇**路188号
联系方式:0835-****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雨**熊猫****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玲
电话:0835-****779
****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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