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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生猪屠宰企业淮****公司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屠宰环节病害猪、病害猪产品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补贴。现将2024年**县生猪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三批)》(涟农发【2025】9号)、《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24号、苏农计【2024】1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6】7号)等文件精神,计划补助资金745053.6元。
(一)补贴对象:淮****公司
(二)补助标准:****财政厅有关规定,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病害猪(病害猪产品每90公斤折合1头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进场接收前已死亡病害猪只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80元/头),不享受损失补贴。
(三)补助金额:
1、2024年屠宰环节病害猪80头;病害猪产品67542.3公斤,折合头数为750.47头,财政补贴标准为800元/头,合计664376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合计66437.6元。
2、进场接收前已死亡病害猪178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合计14240元。
公示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5 月 26 日。
公示期间,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建新
电 话:****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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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