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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5年5月16日,我局接受了**县黄埠乡**溪(**村、陈余村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8日
监督电话:0598-****696
附件:1.**县黄埠乡**溪(**村、陈余村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县黄埠乡**溪(**村、陈余村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县黄埠乡**溪(**村、陈余村段)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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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