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特殊耐磨辊及矫直辊系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市****开发区马头山创安厂区1#栋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鑫****公司
5.项目概况:特殊耐磨辊及矫直辊系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位于**市****开发区马头山创安厂区1#栋,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办公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降噪措施、固废措施)等,购置锯床、数控机床等设备,建设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形成特殊耐磨辊及矫直辊系设备研发生产线,规模为生产辊系列产品1000t/a。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 1、废气
1、废气
(1)废气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涂粉尘和刷漆废气。
①焊接烟尘
项目生产工艺中焊接工序和堆焊工序会产生焊接烟尘,参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数据,焊接工艺产污系数为9.19kg/t-原料。项目合金焊丝年用量为10t/a,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92t/a,项目焊接工序和堆焊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5%)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则焊接烟尘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221t/a。
②喷砂粉尘、喷涂粉尘
喷砂工序产生含粉尘废气参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数据,喷砂工艺产污系数为2.19kg/t-原料。本项目喷砂工序钢材原料使用量约为1000t/a,则喷砂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2.19t/a。
喷涂工序产生含粉尘废气参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数据,喷涂工艺产污系数为300kg/t-原料。根据项目产品质量要求,部分产品需要进行智能喷涂工艺,项目智能喷涂工序合金粉末原料使用量约为10t/a,则喷砂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3t/a。
项目喷砂工序和喷涂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喷砂粉尘和喷涂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5%,风机风量3000m3/h)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粉尘有组织排放量约为0.2076t/a,排放浓度为26.372mg/m3,排放速率为0.0791kg/h,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为1.038t/a,项目无组织粉尘可全部沉降在封闭厂房内。
③刷漆废气
项目极少量产品需要进行手动刷漆,原料为水性油漆,该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参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数据,喷漆工艺产污系数为135kg/t-原料。本项目水性油漆用量为0.03t/a,则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是0.0041t/a,为无组织排放,保持厂区通风。
表4-1 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防治设施信息表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产生量(t/a) | 污染防治设施 | 排放方式 | 污染物排放量(t/a) | ||
| 污染防治设施名称 | 处理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0.0919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95% | / | 无组织 | 0.0221 |
| 喷砂粉尘、喷涂粉尘 | 颗粒物 | 5.19 | 布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95% | / | 有组织 | 0.2076 |
| 刷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41 | 车间通风 | / | / | 无组织 | 0.0041 |
(2)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及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涂粉尘和刷漆废气。项目焊接工序和堆焊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和喷涂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喷砂粉尘和喷涂粉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防锈工序中手工刷漆的原料为水性油漆,为环保材料,且用量少,废气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保持厂区通风。厂内通过采取严格切实有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个产污车间密闭处理,配套合理的除尘设施,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淬火用水和生活用水。
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再****处理厂处理,废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不会对**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本项目营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①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振隔声处理;
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③控制生产和运输时段,夜间停止运输和生产;
④选用低噪音的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在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项目正常生产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焊材、金属碎屑、收集粉尘、废乳化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
①边角料
项目下料、机加工等工序会产生一定的废钢材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料量的1%,本项目钢材原料为1000t/a,则边角料产生量约10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
②废焊材
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废焊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焊材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
③金属碎屑
项目合金粉末在喷涂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原料的1‰,项目合金粉末年用量为30t/a,则金属碎屑产生量为0.03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④收集粉尘
项目布袋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产生量为4.9824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⑤废乳化液
项目在下料、机加工等工序中会使用到乳化液,从而会产生废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6-0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乳化液产生量约0.05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废机油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机油(废物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0.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⑦废含油抹布
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会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物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⑧废包装桶
项目乳化液和水性油漆采用桶装,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废包装桶(乳化液桶和油漆桶)(废物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⑨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16人,办公垃圾产生定额为0.5kg/(人﹒d),年工作328天,则产生量为2.624t/a,暂存于垃圾箱,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表4-8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单位:t/a
|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环节 | 属性 | 产生量 | 暂存和处置措施 |
| 1 | 一般固废 | 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10t/a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 |
| 2 | 废焊材 | 一般固废 | 0.1t/a | ||
| 3 | 金属碎屑 | 一般固废 | 0.03t/a | ||
| 4 | 收集粉尘 | 一般固废 | 4.9824t/a | ||
| 5 | 危险废物 | 废乳化液 | 危险废物 | 0.05t/a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6 | 废机油 | 危险废物 | 0.01t/a | ||
| 7 | 废含油抹布 | 危险废物 | 0.1t/a | ||
| 8 | 废包装桶 | 危险废物 | 0.1t/a | ||
| 9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一般废物 | 2.624t/a | 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2)管理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投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划分相应的贮存区域),危险废物均经分类装入相应的贮存容器内,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临时贮存过程中尽量避免堆码现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对于危险废物的转运和运输,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发布)执行,做好记录,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和转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A、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合理性分析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室内形式,其地面铺设防渗水泥地面,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四防”要求,该建设场所选址、建设合理。
B、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相关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按不同类别分区存放,并设置隔离设施,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项目在各危险废物暂存区域张贴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有害成分、危险特性、入库类别、入库日期、接收单位等内容。建设单位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危险废物在转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结合《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43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①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含2023修改单)》(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装载危险废物的储存容器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②不同类的危废须分区贮存,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墙或在地面画线并预留明显间隔(如过道等),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在一起。每一分区的墙体须悬挂危险废物大标签。
③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
④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⑤地面须硬化处理,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渠,然后自流至在最低处设置的地下收集池(容积由企业根据实际自定)。暂存间门口须有围堰(缓坡)或截流沟,防止仓库废物向外泄漏。仓库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
⑥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包装(袋装、桶装),不得散装。容器应完好无损,产生气味或VOC的废物应实行密闭包装。每个包装桶(袋)均须悬挂或张贴危险废物标签。
⑦暂存间内须悬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每一种废物的台账记录本,便于管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各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特殊耐磨辊及矫直辊系设备研发生产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