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心项目(变更)
2.建设地点:**市龙塘镇群力村抗家组(原有场地内)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鑫****公司
5.项目概况:****中心项目(变更)位于**市龙塘镇群力村抗家组(原有场地内),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报废车辆处理车间、新能源车拆解车间)、储运工程(仓库、回用件分类存放库、材料品分类存放库、报废汽车存放区)、辅助工程(办公楼、门卫室)、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环境风险设施)等,年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其中拆解小型车辆2000辆,大中型车辆1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5.92%。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变更主要是新增拆解新能源汽车生产工艺,拆解规模由回收、拆解小型车辆3750辆,大中型车辆1250辆变更为回收、拆解小型车辆2000辆,大中型车辆1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生产规模年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不变。项目废气包括拆解过程残留废油液收集和废空调制冷剂收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粉尘。
(1)废油液抽排工序有机废气
报废汽车上残留有一定量的燃用油料,在后期的拆解过程中,对各类废油液采取密闭真空抽排工艺,即抽液吸盘吸住油箱底部,内置防爆钻头开孔,启动真空抽排系统抽排废液;抽排过程保持设备密闭,抽排完毕后人工用塑料塞住开孔。抽取后废油液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虽然本项目采用密闭真空抽油机抽排,但储罐在灌注、出油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线、阀门等挥发而释放到环境空气中。
根据物料平衡,本项目可收集废燃油41.22t/a,参照《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在油品密闭输转过程中汽、柴油损耗率均按0.01%计。经计算,本项目废油液抽排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的产生量为0.00412t/a(0.00206kg/h),呈无组织排放,采取的废油真空抽排工艺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制冷剂回收有机废气(氟利昂)
根据《蒙特利尔条约》规定,我国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氟利昂物质,在汽车生产、制造、维护行业中,氟利昂将会随着其更新换代而被淘汰,因此报废汽车空调系统所用的制冷剂主要为R134a(学名四氟乙烷,分子式CH2FCF3)。项目采用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本项目可收集废制冷剂14.59t/a,制冷剂挥发损失量约为0.01%,则项目制冷剂回收过程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46t/a(0.00073kg/h)。
项目采用专用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回收装置为真空密闭抽取,可有效防止该过程有机废气的排放,措施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切割粉尘
项目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主要以大力剪、剪切机等为主进行切割,一般仅在对大型车辆进行肢解时对难拆卸部分采用等离子切割,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评估版)》的通知“42 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系数”中“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切割工艺粉尘产污系数0.4g/t原料,项目报废大型车辆回收量为5000t/a,计算可知切割粉尘产生量为2kg/a,年切割时间约为500h,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4kg/h。
由上可知,切割粉尘排放量很少,且为有效减轻切割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四周安装通风排气装置(排风扇等)。
2、废水
本项目变更主要是新增拆解新能源汽车生产工艺,拆解规模由回收、拆解小型车辆3750辆,大中型车辆1250辆变更为回收、拆解小型车辆2000辆,大中型车辆1000辆,新能源汽车2000辆,生产规模年拆解报废汽车5000辆不变。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绿化用水及初期雨水。
(1)地面清洁用水
本项目地面清洁用水量为26m3/a,废水产生量约为20.8m3/a,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绿化,不外排,无变化。
(2)生活用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98m3/d(743.75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供周边农户作农肥,不外排,无变化。
(3)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用水量为1080m3/a,部分来自经处理后的地面清洁水及初期雨水,不足部分由城镇自来水供给,无变化。
(4)初期雨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无变化。
3、噪声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生产设备设于车间内部,利用厂房隔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减速禁鸣,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西北面居民点、****村委会以及南面居民点噪声均能够达标,对周边居民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钢铁
达到报废程度的废发动机、车身、车架等铁制和钢制部件,约为8580t/a,不在厂区内进一步拆解加工,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
②废有色金属
报废机动车拆解得到的有色金属主要包括铜、铝、镁、钛等,约为440t/a,拆解后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
③废玻璃
废玻璃主要包括前后挡玻璃和车窗玻璃,约为330t/a,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
④废橡胶
报废机动车的废轮胎属于橡胶制品,约为770t/a,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
⑤废塑料
报废机动车拆解得到的废塑料主要包括车灯、保险杠、仪表板等,约为550t/a,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
⑥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及其他不可利用物(碎玻璃、塑料等)
安全气囊内含有叠氮酸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等物质,废安全气囊通过气囊引爆装置引爆,引爆后产生的物质主要是氮气、水,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属一般固体废物,拆解过程会产生少量不可回收利用的碎玻璃、塑料等,合计约为3.08t/a,暂存于材料品分类存放库,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①废油液
主要包括油箱残存的燃油(汽油、柴油),以及各部件抽取出的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主要产生于发动机、气缸等部位,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14-08”,约为41.22t/a。废油液由真空吸油机抽取后分类在专门的金属密闭容器内密封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油液在车间固定位置进行抽取,车间废油液抽取区四周设置导流沟和集油池,以便收集泄漏至地面的废油液。
②废铅酸蓄电池(包含燃油报废汽车拆解后的铅酸电池和新能源报废汽车拆解后的锂电池等)
废蓄电池含有铅,蓄电池仅进行拆解,不再进一步进行拆解。拆解得到的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31”,危废代码“900-052-31”,产生量约为39.14t/a,设置专门的耐酸容器收集,拆解下来的蓄电池放置其中,待下班前,用叉车把收集蓄电池的容器运到危险废物暂存区内的蓄电池回收室;针对破损的铅蓄电池,应单独存放,并在存放处设置防渗托盘,避免铅蓄电池废液的泄露污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③废制冷剂
项目空调抽取的制冷剂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999-49”,产生量约为14.59t/a,废制冷剂分类回收后分别置于专业密封储罐中,储存于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④废机油滤清器
汽车机油滤清器在使用过程中用于机油过滤,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为17.14t/a。机油滤清器拆卸后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⑤废尾气净化装置(含尾气净化催化剂)
废尾气净化装置主要产生于汽车排气管,尾气净化装置中的催化剂是采用二氧化钛、三氧化钨、五氧化二钒、硬脂酸、偏钒酸铵、聚氧化乙烯、单乙醇胺、羧甲基纤维质素、乳酸、木浆及玻璃纤维等多种材料,成分较为复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50”,危废代码“900-049-50”,产生量约为6.72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⑥废电容器(含有多氯联苯)
项目拆解得到的部分废电容器中含有多氯联苯(PCBs),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10”,危废代码“900-008-10”,产生量约为8.11t/a,采用耐酸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再进一步进行拆解。
⑦废线路板及电子元器件
主要为车内的音响、车载电话、DVD、仪表盘等,含有金属、树脂、印制原件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5-49”,产生量约为42t/a,分类采用防渗漏器皿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再进一步进行拆解。
⑧废CNG罐(含CNG气体和空钢罐)
燃气车辆拆解过程产生的CNG罐,罐内余气在厂区内作切割燃料进行利用后,利用后的CNG罐空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废CNG罐产生量约158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⑨含油废水处理装置油污
主要为含油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油污,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为“900-210-08”,采用防渗漏器皿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⑩废劳保用品
项目拆解过程产生的含油棉纱手套等废劳保用品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采用防渗漏器皿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间厂区每日常在员工约25人,年工作250天,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的产生系数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kg/d(3.13t/a),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无变化。
(4)固废收集、暂存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已在厂区设置相应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1)一般工业固废
①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分类、分区暂存于仓库、回用件分类存放库及材料品分类存放库,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作为产品销售,定期外售给合法的物资回收单位;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及其他不可利用物(碎玻璃、塑料等)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仓库、回用件分类存放库及材料品分类存放库必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应当分类存放;应按GB15562.2及其修改单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贮存设置需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和数量等内容详细记录在案,供随时查阅等。
(2)危险废物
①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详实;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还应根据GB12463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
②危废暂存间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应当分类存放;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存放区应贴上醒目的废弃物分类专用标签;废物贮存设施需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堆放时防风、防雨、防晒,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储存设施周边设围堰。
③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处置,做好每次外运处置时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④建设单位做好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接收单位名称。
⑤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⑥对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厂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
⑦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可得到综合利用处置,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心项目(变更)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