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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复核审计企业是否满足高企认定条件(《科技部 财政部 ****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为公开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互联网下载)。 审计完成后,汇总审计结果,包括但不限于100户抽取企业是否符合高企认定条件,不符合的原因等。 二、参加招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应没有参加过新认定或到期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工作。 三、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方的采购需求进行**,采购方将扣除30%招标金额。 四、为沟通协调便利,供应商所在地应为**市。 五、投标价格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专家评审费用,服务商报价需考虑此项费用。 我单位不承担服务商在各地审计业务发生的交通、住宿、餐费等差旅费用,服务商报价需考虑以上费用 六、采购报价要求精确到百元,精确到其他单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