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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现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已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报告表见下文及附件。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县穴利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河道护岸)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城峰镇穴利村,工程起点坐标:118°56′43.965″、25°50′3.657″;工程终点坐标:118°57′0.631″,25°50′9.673″
投资额: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建设规模:穴利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建设(河道护岸提升)工程任务是开展以**护岸、步道、鱼鳞坝为主提升旅游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水利项目。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护岸及亲水步道长496.42m,**鱼鳞坝1座,下步道台阶3处,扩宽台阶1处。本工程目的为打造生态亲水需求,提升景观效果,带动后期周边各村及乡镇旅游经济发展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国铖
联系电话:136****5357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何作用您认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您认为运营过程中,可能对您产生较大环境影响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是什么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开展征求公众意见活动。
2025年5月16日起,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