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区雷达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公开**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区雷达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有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1、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区雷达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附件。建设地点:**市主要建设内容:****气象局内建设1套CLC-12SJ型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气象局内建设1套垂直观测系统和1套CLC-12SJ型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于**市**国家基本气象站院内建设1套YKDP3-3型P波段风廓线雷达系统。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网络链接: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2)公众可前往如下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市新南环路179号,联系电话:156****5521)**海美侬****公司(地址:**省**市**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联系电话:0531-****5815)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6****5521;建设单位地址:**市新南环路179号;邮编:252000邮箱:lcsqxjywk@lc.****.cn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
1.**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区雷达站)建设项目
2.**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垂直观测系统及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雷达站)建设项目
3.**省灾害恢复重建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工程配套P波段风廓线雷达(**雷达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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