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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工业园区、镇、村的供水紧张局面,强化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原则上同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地点:**县石南镇、城隍镇、葵阳镇、山心镇、大**镇、小**镇、沙塘镇、蒲塘镇、**镇。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拟在**县****水厂扩建及输配水管网工程、黄富岭 水厂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幸福水厂扩建扩网工程、****水厂提升改造工程,配套水厂净化消毒设备、计量装置、道路及绿化、水质化验室、自动化监 控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设计供水规模为4万m3/d****水厂新增1万m3/d、幸福水厂新增3万m3/d),**、扩建、改造县城和周边村镇供水沿途配水支管,管径为DN75-DN1000,长度75.13km,改建原水管管径为DN400-DN500,长度9.31km。建设内容:****水厂、水厂提升改造、原水管网、配水管网、土方工程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9380.5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5843.46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5.20万元;预备费1761.87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水利局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