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山口近岸海域生物环境碳、氮稳定同位素调查》委托服务项目公开选取意向单位,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山口近岸海域生物环境碳、氮稳定同位素调查》委托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在山口近岸海域开展水体、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的碳、氮稳定同位素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二、入选单位资质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业务技术能力;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检验检测资质能力考核不合格的情形。
三、技术要求
1.熟悉和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法律法规与规章。严格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样品采集、运输贮存、样品分析及出具电子和纸质形式的报告;
2.依据拟委托监测任务(附件)制定实施方案,具备开展监测任务的仪器设备、人员能力;
3.监测时间、频次:2025年5-8月,1次;
5.成果提交:完成所有工作任务,不缺项不漏项,检测结果以电子表格形式出具,并附上调查采样、原始数据记录表等;
6.仅接受由单一法人实体作为唯一投标主体提交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24时止;
咨询方式: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377
要求:通过邮箱****@qq.com报名,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相关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附件、报价单(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含设备配置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及项目质量控制方案等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服务项目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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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附件:《山口近岸海域生物环境碳、氮稳定同位素调查》委托服务项目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