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
标的名称:2025年**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锚定主导产业,聚焦主攻方向,全力以赴招大引强、招新引优、招链引群,坚决打赢招商引资突破战,为**经济发展增势赋能。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影响力,拓宽主流媒体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效,充分展示**商务工作成效,因此拟通过灯箱形式在高铁站点位投放广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车广告**开发经营的企业。****是2025年沪杭线灯箱媒体发布**项目(第二次)的中选运营商,一线大站或省会站点由****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与中选运营商直签合同,****公司与中选运营商签订合同。依据****集团****公司、****双方签订的《2025沪杭线灯箱媒体发布**项目广告发布**合同》,授权****独家代理经营“2025年沪杭线(临**站、**西站、**南站、**南站、**站、 **北站)灯箱媒体发布**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
本次项目需发布广告的**站广告灯箱,****具有独家代理经营权。故2025年**高铁站候车大厅招商宣传广告项目只能向****进行服务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上**环站东路768****中心3幢5楼50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6657
传 真:/
地 址:**市**东路(东)6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2840
传 真:
地 址:**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5.15.pdf (10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