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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地震局弥散式供氧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和****公司联合体(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高新区**路7号******公司1栋601/**市金珠西路以北、******花园十二区9排(栋)12层1号
被投诉人:**熠昱****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路以北、1-3路以南、柳梧大厦以东国际总部城9栋6、7层
当事人:****地震局
地 址:****市娘热路22号
相关供应商:****和****公司联合体(以下称圣海诺联合体)
地 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东环路国际总部城一号楼7楼7001/****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圣海诺联合体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应为无效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