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伯川特****公司年产10吨聚酰亚胺添加剂ND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326
电子信箱:whhbjwrwpfzlkzk@wh.****.cn
通讯地址:**省**市**区塔山中路317****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生态环境审批专窗13号
邮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非公路轮胎项目 | **市青****、国泰路西及****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项目**轮胎生产车间(一)、轮胎生产车间(二),依托现有厂区四期密炼车间及全钢子午胎470万套车间,购置密炼机、挤出机、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噪声防治设施、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厂区废水治理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94000条。 | 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