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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及舟艇类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豫政采(2)****0464-3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光华路8号30幢六层B7633房间
被投诉人1:**省机电****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187号
被投诉人2:****总队
地 址:**省**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省**市**县**路96-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公司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没有相应检测能力。2.****公司的资质实力明显与中小企业承诺函不符,本次中标产品存在多项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形。3.****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均未提供视频,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