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等规定,我厅依法受理、审查了**安****公司等5家单位测绘资质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审批结果公告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批意见 |
| 1 | **安****公司 | 申请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 | 批准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 |
| 2 | **水科****公司 | 申请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 3 | **省建院****公司 | 申请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 4 | ******公司 | 申请增加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批准增加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 5 | **市****公司 | 申请减少乙级: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 申请减少乙级: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 |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