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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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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期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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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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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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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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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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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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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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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县龙洲街道**沿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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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崇寿镇六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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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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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邹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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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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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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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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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期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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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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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3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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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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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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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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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LYSG2025-038-033 致各投标申请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存在刊误: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工费+机械费,上、下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电力管道、通信管道6.57%-8.03%,给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4.82%-5.88%。园林绿化工程3.35%-4.1%。 规费(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标准费率的 30%):市政道路、排水工程、电力管道、通信管道5.63%,给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8.34%。园林绿化工程9.18%。 更改为: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人工费+机械费,上、下限):市政道路、排水工程、交通工程7.56%-9.23%,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5.54%-6.76%。园林绿化工程5.51%-6.73%。 规费(人工费+机械费、不低于标准费率的 30%):市政道路、排水工程、交通工程5.63%,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8.34%。园林绿化工程9.29%。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5时00分00秒”。更改为“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15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6.1 “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县**三期配套工程.QZCF”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标书代写 **** ****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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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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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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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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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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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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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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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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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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