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 部分内容变更的公告
2025-04-11 17:20:00
为做****水库工程附属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政府关于公布**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政规〔2023〕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政府于2025年3月14日作出《****关****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临时用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依法****水库工程建设附属工程(二期)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临时征用。因工程建设规划调整,部分临时用地变更为永久性征收,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范围
原公告“临时用地征用范围涉及**县**镇曾村村、樟峡村;广福乡广福村、龙桥村;集体土地面积138367平方米(折合207.5505亩)”变更为:“用地范围涉及**县**镇曾村村、樟峡村;广福乡广福村、龙桥村;集体土地面积136874平方米(折合205.311亩,其中:临时用地203.355亩,永久性用地1.956亩)”,用地面积及四至界址详****水库工程附属工程(二期)(罗锦分干线LOJ5+162.4—8+137.4)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一),****水库工程附属工程(二期)(广福东分干线GD0+000—2+847)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二),具体以实际勘测为准。
二、本公告未调整事宜,遵照原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水库工程附属工程(二期)(罗锦分干线LOJ5+162.4—8+137.4)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一)
2.****水库工程附属工程(二期)(广福东分干线GD0+000—2+847)征地和临时用地征用红线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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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