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轨道瑞****公司申请的轨道东樾府项目总平及2号楼、7号楼、9号楼、15号楼及地下室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大道26号。
二、地类(用途)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为提升公共配套用房的使用便利,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布局及2号楼、7号楼、9号楼、15号楼及地下室等楼栋的建筑轮廓、平面功能布局、建筑外立面等内容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一)规划总平调整
1、拟调整2号楼、7号楼、9号楼、15号楼一层平面及裙房建筑轮廓线,拟将9#楼的消防控制室调整至15#楼首层,15#减少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在7#楼补足。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83818.81㎡调整为183806.93㎡,商业建筑面积由4130.42㎡调整为4124.23㎡(商业占比3.01%),建筑占地面积由9735.44㎡调整为9743.53㎡,建筑密度由22.02%调整为22.03%,总计容建筑面积、绿地率、停车位、户数等技术经济指标保持不变。
(二)建筑单体平面布局调整
1、2#楼:拟调整一层平面功能布局和建筑轮廓线;商业建筑面积由657.10㎡调整为651.92㎡。
2、7#楼:拟调整一层平面功能布局,并取消局部通向地下室的楼梯;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40.51㎡调整为67.24㎡,公共绿化架空建筑面积由494.79㎡调整为478.68㎡。
3、9#楼:拟调整一层平面功能布局,将消防控制室、局部柴发进风井调整为公共架空绿化功能,公共架空绿化建筑面积由243.39㎡调整为313.75㎡。
4、15#楼:拟调整一层平面功能布局,将局部公共架空绿化、物业管理用房及商业调整为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增加74.5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105.84㎡调整为79.04㎡,公共架空绿化建筑面积由197.75㎡调整为151.58㎡,商业建筑面积由412.34㎡调整为411.33㎡。
5、局部调整地下室建筑轮廓、平面功能布局及车位位置,在负一层地下室(2#楼位置)增加与地铁连通的接驳口。调整后机动车车位数量和非机动车位数量保持不变,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由44368.84㎡调整为44348.88㎡。
(三)建筑外立面风貌调整
根据平面布局调整对应楼栋外立面样式,建筑材质、色彩及总体风格等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上述楼栋调整后建筑外立面效果与原批方案一致,仍符合《****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平面功能布局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轨道东樾府项目施工现场及售楼部。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至5月2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管委会自然**局(联系电话:0771-****312,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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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