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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答疑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主**城市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1.3.3质量要求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描述一致,并且与招标公告要求的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描述为准。
答: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以“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为准。
注: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看。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0745-****523。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 B 栋 4 楼;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52****56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鹤**城南街道沿河路 6 号;
联 系 人:龚丽英;
电 话:0745-22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