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改投审〔2025〕39号
****改革局关于**市龙田镇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市龙田镇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改革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发改农经〔2021〕264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战略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可实现建设项目与群众增收的双盈目标,既改善项目村的基础设施,又增加当地群众的收入,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原则同意实施**市龙田镇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田镇凉伞村、曲塘村、蓼塘村、丽溪村、碧园村、环陂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水毁道路约6000米,修复漫水桥4座、排灌沟渠约1500米、护坡护岸加固约3000立方米,项目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1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 1184.88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951.30万元(含劳务报酬),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6.50万元,
预备费 57.08万元。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争取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劳务报酬:
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 213人(普工150人、砼工20人、钢筋工23人、支模工20人),
劳务报酬 150~300元/天,
发放劳务报酬 266万元,
劳务报酬约占拟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 33.25%,
劳务报酬应在方案或概算(预算)中予以单列。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