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巴山镇元坝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县巴山镇元坝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30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99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916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271.74 | 33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 邹小铭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251********24068 | |
| 技术负责人:张志强 | 市政工程高级职称证书 | ****5702 | ||||||
| 第二名 | ****集团****公司 | ****2232.49 | 33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 霍炎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陕 261****12587 | |
| 技术负责人:贾嘉炜 | 市政工程中级职称证书 | ****0002SZC****55558 | ||||||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2647.39 | 33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项目经理: 许跃平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闽 235********04854 | |
| 技术负责人:蓝炳华 | 市政工程中级职称证书 | 闽 Z009-87221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技术部分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第二章第六节道路工程中沥青混凝土工艺流程素土夯实后直接摊铺沥青混凝土工艺不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的**配置计划评分点中“技术方案第八章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中,无钻孔机械设备,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配置计划表中无钻机设备,不满足项目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恒****公司投标文件中配置计划表中缺沥青混凝土施工设备,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配置计划表中无钻机和沥青摊铺设备,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无钻桩设备,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标人**启邦****公司投标文件中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无钻桩设备,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无沥青混凝土施工方案,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投标函及报价部分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公司的投标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8.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材、机及耗量等)”;该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且没有提供详细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缺人、材、机等)不足以支撑,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公司的投标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8.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材、机及耗量等)”;该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且没有提供详细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缺人、耗量等)不足以支撑,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天****公司的投标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 投标报价“8.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人、材、机及耗量等)”;该公司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85%,且没有提供详细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缺耗量等)不足以支撑,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其他单位符合性审查(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2993)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 5月1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 5月16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