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及PACS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01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02包****PACS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00.00元(01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8万元, 02包****PACS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1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01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现使用的是******公司****公司的HIS、LIS、PACS、RIS等系统,现需要通过改造HIS、LIS、PACS、RIS等系统,将检查检验结果上传到**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由于相关信息系统皆为******公司****公司所提供,因此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项目也必须由******公司****公司提供。符合《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7.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02包****PACS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现使用的是******公司****公司的PACS系统,现需要对PACS系统软件进行运维服务,由于相关信息系统皆为******公司****公司所提供,因此PACS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也必须由******公司****公司提供。符合《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第7.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供货商名称 | 公司地址 |
| ******公司****公司 | **省**市**区高歌路2号A座323室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采购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地址:沈****经济开发区辉山大街134号
联系电话:024-****1416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姜北
联系地址:**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电话:024-****1009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