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553/2025-29737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单位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2 |
| 文号 | 时效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新斜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新斜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新斜中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中学双回路10kV外部供电管网建设:电缆井、电缆沟、基础建设;(2****中学西侧增设(扒头河)雨水排口:**雨水排口、重力雨水管、压力雨水管以及雨水检查井等配套设施;(3****中学周边道路及交通设施改造:新校区周边局部道路改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交通引导疏散体系组织及合桥路路灯照明、监控等配套设施;(4)合桥路(**路-**路)衔接贯通:斜桥中学新校区南门出入口处合桥路部分硬质化施工,原有局部道路修复。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
四、投资与资金来源:1654.3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间,如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于上述变化或者调整之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批;如项目用能内容发生变化并达到一定幅度,你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后另行申报审查。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招标,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进行招标。
八、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致使本项目批复赖以成立的前提消失,本项目批复将自动失效并存在被依法撤销的可能。
希据此抓紧编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如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你单位应当向我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复。(项目代码:****)
****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