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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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5-16 17:08
项目编号:XZP202****600408
项目名称: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范围 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16 00:00 至 2025-05-23 17:30
获取方式 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须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邮箱:****@qq.com)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9 14:3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5-05-29 14:30
开标地点 ****开发区**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其他
受****的委托,****就该单位的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淮海路校区报告厅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2.预算金额:350000元。
三、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公告在**省公告公示发布平台网发布。
2.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公告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2)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须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邮箱:****@qq.com),并电话与****确认,联系人:刘工 电话:199****5008。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份(售后不退)。
(4)报名费用缴纳方式:
报名费用缴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起止内,对公形式将报名费用缴纳至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 ****
开户行:****银行****公司健康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3********012610
注:①对公转账(必须注明***项目报名费) ②报名费回单需发送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③如果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4时30分(**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发区**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工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5月29日14时30分(**时间)
磋商地点:****开发区**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99****5008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王老师 电话:138****7556 采购人联系地址:**市**区长西街道人民北路10号
2.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99****50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路5号明发星悦城23-4
八、其他事项:
按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规定,取消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 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西街道人民北路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8****75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广场23-4号10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99****50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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