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
按照《****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32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4号)要求,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建设****基地1000亩、水产****基地1-3个。按照“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项目公示”的原则,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区范围内从事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养殖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且在正常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其中申报建设****基地的主体有集中连片的稻田至少300亩以上;申报建设水产****基地****繁育场面积30亩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申报业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5年以上。
2.持有土地流转合同,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3.拟建项目位置不得新占用基本农田(所属镇街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4.申报主体在2022—2024年无征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欠租等方向违纪违规的行为。
5.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即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基地、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享受财政资金一次补贴。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1.****基地。包括但不限于田间设施改造、优质苗种引进、品牌打造、技术培训等环节。
2.水产****基地。包括但****基地进行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改扩建繁育生产设施,完善尾水治理设施,改善养殖生产基础条件,引进水产良种品种,更新智能化设施设备等。
(二)补助标准
****基地建设按照500元/亩补助,水产****基地建设按照实际建设内容造价的50%进行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信息公开。****人民政府网公开项目申报相关信息,请各乡镇(街道)组织****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申报。
(二)乡镇初审。****政府****办事处)初审同意推荐申报。
(三)项目审查。****中心渔业发展科进行项目内部审查及外部审查。
(四)专家评审。****村委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五)集体研究。经评审后的项目提****中心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
(六)项目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项目下达。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报送时间。以纸质件形式将项目申报材料两套报送****中心渔业发展科,并报送电子文档。2025年5月22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181****9931 QQ:****57904
附件:**区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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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