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创业路8号**城裙楼一楼部分商业、二楼商业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城(创业路) |
| 面积/数量 | 3311.3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起租日期:2025-06-01,合同结束日期:2027-08-31(起租日至2027年8月31日)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76元/平方米/月(租金含税)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 7.承租方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 8.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9.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同时餐饮行业也包括在内;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到期后标的物业装修、改造等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3.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申报。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银行转账; 2.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 3.目前租赁期限至2023年5月31日。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含)****管理局网站或**信用网查询为准);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文件); 3.意向承租方提供近三年纳税证明,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https://www.****.cn/index.html);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5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8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364;0755-****295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验收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2.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4.承租方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等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押金。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物业按现状出租,物业证载权利人为********服务中心资产,权利人与出租方已签订物业代管协议,由出租方负责管理物业并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等行为,该物业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 7.合同签订后,每月12****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8.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