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垃圾焚烧处理及供水管线项目(项目编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垃圾焚烧处理及供水管线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控制价:****532.24(元)
2.4计划工期: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投标文件提供承诺。
3.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标书代写
3.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军队采购网(www.****.cn)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6 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省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发售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09:00—11:30,13:30—16:30)(**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发售地点:线上售卖
5.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地点为:****(**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431-****1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人民大街兆丰国际大厦4111号1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431-****8716
移动电话:185****6896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电话:0431-****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