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专区环境保护合规性评估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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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电厂飞灰处置专区环境保护合规性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成立于2004年,位于**市旧街乡新店村王家沟,其600t/d填埋工程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为合法合规建设****发电厂飞灰处置专区,现****发电厂飞灰处置专区进行环境保护合规性评估。(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省****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投标人应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社保部门出具专用票据或第三方代缴证明)及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标书代写

(4)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标书代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在****开发区新泉北路联丰大厦C座9层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网址:www.****.com。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办公地址:**市**旧街乡新店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99****7788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开发区新泉北路联丰大厦C座9层

联 系 人:穆超超

联系电话:136****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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