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5-05-16
发布单位:****
关于对**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航城大道东站场地临建及零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流标的说明
**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航城大道东站场地临建及零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于2025年4月19日17时30分开始投标。
在定标过程中,经**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施工总承包土建六工区项****委员会复核,发现******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王轩的**b证件在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官方网站未有查询信息,项目部已于2025年5月1日对******公司发出中交二公局**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发〔2025〕34号文《关于**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航城大道东站场地临建及零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提交证明资料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公司于2025年5月4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证明资料发于项目部相关联系人,但至截止日并未收到******公司的任何回复。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2:**地铁20号线二期土建六工区航城大道东站场地临建及零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第二卷通用条款中第五章开标、评标与定标第2条评标、定标2.7“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交原件的有关证明资料视为无效。”现对******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委员会决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委员会商议,终止本次公开招标,采取流标处理。
附件:中交二公局**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发〔2025〕34号文《关于**地铁20号线二期六工区航城大道东站场地临建及零星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提交证明资料的通知》
****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铁20号线二期工程六工区项目经理部
202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