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林州市桂林镇鹤山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压力池)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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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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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镇**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压力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控制价(元):482178.77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 期:60日历天

四、评标日期:2025年5月15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中标

供应商

地 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控制价

(元)

中标金额

(元)

1

2025年**市**镇**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压力池)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市**镇行政街1号

****0581MA40RULJ2H

482178.77

47998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志勇、陈俊海、郑杰(业主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公告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7418G

联 系 人:郑杰

联系电话:150****7308

地 址:河****政府行政街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9FRY4K6F

联 系 人:郭林芳

联系方式:156****0713

地 址:**省**市**市建筑总部大厦D040号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678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16
中标通知
2025年林州市桂林镇鹤山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压力池)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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