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公司6万吨/年包装纸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7日 |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公司6万吨/年包装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技改,项目代码:****,位于****市**县**镇石象路81号。********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取得批复《关于********公司6万吨/年包装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来环审字〔2021〕297号),项目拟在现有基础上对包装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1.将现有项目拟新增的10台4200型抄纸机减少至6台;将原有的11台纸机(6台1760型、5台1880型)改为5台3600型纸机;2.取消现有项目计划新增的1台15t/h锅炉,改为新增1台25t/h锅炉,已建成的1台10t/h锅炉备用;3.新增磨浆机、浆池、沉淀池等。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包装纸。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13.75%。
该项目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场地应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到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厂区洒水降尘。造纸废水产生的造纸**和网槽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全部回用生产线网部冲洗工序,锅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三级标准后,****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后排放。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库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堆场扬尘。25t/h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1#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45m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收浆转筛+絮凝沉淀+气浮,不设生化处理,通过在沉淀池加盖遮挡,****处理站运行管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确保恶臭等异味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标准要求。厂界NH3、H2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改扩建指标厂界控制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建筑隔声和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渣、废包装袋、锅炉灰渣和除尘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染料包装物。废渣、废包装****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堆积,不外排。灰渣定期提供给周边村屯农户作为农肥,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机油、废染料包装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五)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合理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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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