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巷至门头新村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金秀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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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六巷至门头新村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3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关于六巷至门头新村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4-21 14:00

金秀瑶****发展中心:

报来的《六巷至门头新村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县六巷乡,项目地理起点坐标为东经 110°4′0.820″、北纬 23°53′44.672″,终点坐标东经 110°1′56.336″、北纬 23°51′30.795″。项目总长18.976km,参照三级公路标准采用农村小交通量四级公路(Ⅰ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7.5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用地面积17.7018hm2,其中永久用地16.9518hm2,临时用地0.75hm2。环保设施有排水沟、沉淀池等。

项目总投资814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涉及风景名胜****林业局批复同意穿越。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分段施工、设立围挡,在先期施工中,路基工程与排水等防护工程应同时完成,减少水土流失,严格落实“占一补一”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油料的管理,防止机械油料泄露污染周围土壤环境,禁止将废油料以及施工废渣倾倒入河流、冲沟,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和表土应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项目建设期间采取边开挖边覆盖,及时对开挖范围进行遮盖或绿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绿化恢复植被。按监测计划对路线旁的杨柳屯水井进行监测,监控其水质是否受项目建设影响,及时采取补偿措施。项目用地红线距敏感点不足50m的路段施工区设置施工围挡,需连续施工的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公示告知周边村民。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项目须在沿线敏感路段进行密植绿化,建造绿化景观带,以此****学校等的影响。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雨水径流,项目应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排水系统,保证畅通状态。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项目应通过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做好路面养护等措施,确保项目在穿越六巷乡集镇路段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其余路段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项目应加强运营管理,及时清扫、集中收集沿线废物,****填埋场进行处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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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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