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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快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办发〔2023〕7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专家审查,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项目 | 申报金额(万元) | 奖励类型 |
| 1 | **县李****公司 | **县李****公司评定为****基地一次性奖励项目 | 20 | 培****基地) |
| 2 | **银城文化****公司 | **银城文化****公司评定为****基地一次性奖励项目 | 20 | 培****基地)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7天)。
三、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书面邮寄材料方式反映。
1.电话:**** 0872-****659(工作日8:00-11:30 14:00-17:30)
2.地址:**县云鹤镇鹤**路****三楼**开发股
四、其他事项
异议需提供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逾期或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奖励资金将按程序拨付。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