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57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十字园区(****县2025-19号地块,南至经都二十路,西至经都七路,北至**聚杰微****公司)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3.5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45773 |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9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218 | ||
| 起始价: | 89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
| 宗地编号: | **县2025-20号 | 宗地总面积: | 13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梅渚镇(****鑫****公司,南至******公司,西至钟梅路,北至**鑫****公司)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3.5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36 |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220 | ||
| 起始价: | 26.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
| 宗地编号: | **县2025-19号 | 宗地总面积: | 263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十字园区(****县2021年第五批次增减挂钩地块五,南至经都二十路,西至****地块,北至**聚杰微****公司)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3.5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26387 |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219 | ||
| 起始价: | 515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宗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6日 16时00分;
**县2025-20号 号地块:2025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6日 16时00分;
**县2025-19号 号地块:2025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签署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等三宗工业用地均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固定资产单位投资≥350万/亩;竣工投产2年内,年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15万元/年;能耗标准:能耗标准符合当前国内先进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监管合同的签署替代“标准地”投资协议。竞得人提供监管合同与我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关于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执行。根据《******厅等11 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25号)文件精神,本次出让的2025-18号及19号等二宗工业用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组织实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郎步街道学后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徐爱中
联系电话:0563-****51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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