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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1MA4F0Q8G0X | 建设单位法人:唐冬华 |
| 唐冬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厉山镇宇宙村 |
| 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厉山镇宇宙村 |
| 经度:113.31803 纬度: 31.8717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0 |
| 随环随建审〔202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1MA4F0Q8G0X001W |
| 2024-1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700 |
| 7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1MA4F0Q8G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1MA4F0Q8G0X | 验收监测单位:随****公司 ****公司 |
| ****1300MA498RKG8D 914********967138Y | 竣工时间:2024-07-31 |
| 2024-11-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7 |
| 2025-03-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6496 |
| 项目产品为橡胶制品、硅胶制品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为橡胶制品、硅胶制品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最大生产能力为年产2000万套橡胶宠物玩具、2000万套橡胶制品及1000万套硅胶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最大生产能力为年产2000万套橡胶宠物玩具、2000万套橡胶制品及1000万套硅胶制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品主要为橡胶玩具、橡胶制品以及硅胶制品。其中橡胶制品生产工艺与橡胶模具生产工艺大致相同,仅模具不同。橡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投料、密炼、橡胶开炼、切条、硫化成型、修边、二次硫化/品检、入库 硅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开炼、切条、硫化成型、修边、二次硫化、品检、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主要为橡胶玩具、橡胶制品以及硅胶制品。其中橡胶制品生产工艺与橡胶模具生产工艺大致相同,仅模具不同。橡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投料、密炼、橡胶开炼、切条、硫化成型、修边、二次硫化/品检、入库 硅胶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开炼、切条、硫化成型、修边、二次硫化、品检、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主要废气主要为排气筒(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排出废气、食堂油烟、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1#排气筒所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2#、3#排气筒所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H2S、CS2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应提高集气效率,加强厂区绿化,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H2S、CS2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值。 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水应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最终排入水河,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 该项目营运过程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应优选低噪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该项目营运过程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上料采用人工取料,不涉及大量投加,故上料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粉尘,可以控制在封闭车间内,投加形式发生变化,粉尘产量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密炼、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外排; 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外排; 本次验收期间,排气筒(2#、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H2S、CS2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H2S、CS2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排。 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处理厂,本次验收期间,其能够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 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
| 已落实,投加形式发生变化,粉尘产量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严格落实设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并加强日常管理。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志牌。按照报告要求做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备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检查,项目生产车间设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08 | 0 | 0 | 0 | 0.208 | 0.208 | |
| 0 | 0.104 | 0 | 0 | 0 | 0.104 | 0.104 |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960 | 0 | 0 | 0 | 9960 | 996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2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 0 | 0.396 | 0 | 0 | 0 | 0.396 | 0.396 | / |
| 1 | 化粪池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不涉及设备清洗以及产品清洗废水外排,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至化粪池进行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再经市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后排入水河。 |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外排污水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橡胶密炼、开炼工段废气以及硅胶开炼工段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有组织外排至大气环境 | 2#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75kg/h(硫化氢≤0.33kg/h),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6kg/h(二硫化碳≤1.5kg/h),臭气浓度为532(臭气浓度≤200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橡胶以及硅胶硫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有组织外排至大气环境 | 3#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4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075kg/h,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6kg/h,臭气浓度为532,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15m高时:硫化氢≤0.33kg/h,二硫化碳≤1.5kg/h,臭气浓度≤2000)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本次未监测夜间噪声,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52.3~56.1dB(A)之间,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1 | 该项目营运过程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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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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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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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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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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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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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