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开物**市建****公司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二、 招标编号: ****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立案信息
管辖法院:****法院
案号:(2024)津0104执7221号
执行申请人:**开****公司
执行被申请人:**市建****公司
(二)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8日,双方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贰份(合同编号:ZBCL202****3802F0027、ZBCL202****3902F0028),约定采供三级螺纹钢等钢材类物资。开物按上述两份合同已履约完毕。截至2023年5月,双方完成2次结算,**建工至今未支付上述两份合同材料款,共计****095.47元。
2023年10****公司****公司****人民法院,法院针对双方采购合同、结算单据、逾期利息计算及双方往来函件组织质证,认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真实有效,于2024年4月下发(2024)津0104民初738号民事判决书,**建****一中****法院,后撤诉,开物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收到(2024)津01民终7907号裁定书,自始一审判决生效。
判决生效后,****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开物公司于2024年9****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款实为困难,故申请由**丰富的社会律师团队协助执行款项。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二)****公司不存在法****公司无利益冲突;
(三)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律所执业许可;
(五)在本次招****公司信息均需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对外使用。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5日14时前(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管理平台采购子平台(https://ec.****.cn/,以下简称采购子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电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行网上投标。标书代写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14时(**时间)标书代写
(二)开标时间:2025年5月25日14时(**时间)标书代写
如有变化,以采购子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七、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苗工
联系电话: 178****9371
电子邮箱: zytgsczx01@ctmcc.****.cn
招标人:****
日 期: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