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工程计量款,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施工方案及招标方案已编制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阶段对该项目的驻地建设劳务**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是《**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布局的13 条横线之一**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G0611张汶高速和G0615 德马高速的重要连接线。项目位于川、甘、青三省结合部,是**州高速环线的一部分,有助于**州与大西北的连接,也是我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有力举措。项目的建设将进一****示范区高速公路网,构**全、韧性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体系,对助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大九寨交旅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TJ3标,起于**州**县色地镇,止于**县瓦切镇,项目辖区平均海拔3600m。施工里程K40 400~K56 305(含色地综合体),管辖主线长15.9Km。主要结构物包括隧道2.5座/2.7km:格曲1号隧道760m、格曲2号隧道1350m、瓦切隧道(1/2)595m;桥梁:主线桥12座/5608m,互通匝道桥1座/54m,**2座/132m。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施工段内桥隧比52.5%。
2.2技术标准:
川主寺至**段高速公路主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均为 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 26m。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合同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4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且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2.6环保水保、森林防火灭火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节约利用土地**,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满足环保要求;不发生森林火灾。
2.7缺陷责任期:通过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协作方**库(“项目实时管控与成本预警平台”简称:PCWP,网址http://pcwp.****.com),同时未被列入****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分包商库》及《黑名单库》。
3.1.2人员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3.1.3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
3.1.4施工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3.1.5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3.1.6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相应段落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现金时,信用结果为B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3%,信用结果为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5%,信用结果为AA级的协作方缴纳中标合同金额的2%;采用银行保函时,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投标资料、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完善合同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文件无效。
6、信用奖励
6.1获得招标人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5%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2获得招标人AA级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按中标价的2%缴纳,投标获优专业分段免面试同时享受信用加分。
6.3 上一****运输厅评为“AA”或“A”信用等级且施工资质为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本年度内信用等级按A级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于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 时至下午17时(**时间)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银行转账回单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回执单,已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即可。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按分段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时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财务开具收据无发票。
标书购买费请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双楠支行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账 号:1293 2945 4052
转账时请备注“S14川红高速TJ3标临时驻地建设资料费”
(3)招标文件补遗书(若有)由投标人****集团****公司官网(https://www.****.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1.1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9.1.2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组织。
9.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 月27日10:0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市**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公司1楼2号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集团****公司官网()上公示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2 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3 监督电话:028-****721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西三环路四段619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135****4235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28-****7213
招 标 人:****
2025年5 月18日
附表一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
工程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
| 序号 |
分段编号 |
计划工期(月) |
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备注 |
| 1 |
**** |
2个月 |
项目部驻地建设临建工程:土石方、场地硬化、排水、房屋装修、活动板房等。 |
附表二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
拟投入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 序号 |
人员 |
工作任务 |
人数 |
备注 |
| 1 |
现场负责人 |
负责该项目的全部管理工作 |
1 |
|
| 2 |
技术负责人 |
负责该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
1 |
|
| 3 |
安全员 |
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
1 |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交安或**证)。 |
注:1、以上人员为该标段主要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生产人员(如拌和站操作手、装载机及混凝土运输车驾驶员、维修、保洁等人员)根据项目部生产需求进行配置。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未在****范围内担任其他主体工程完成80%以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除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80%及以上且经项目经理部同意的情形,或当事人退休、生病等特殊情形外,更换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须缴纳违约金,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需缴纳5万元违约金,每更换一次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需缴纳2万元违约金。更换人员的资质不能低于原合同人员资质。
4、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有特殊情况离岗必须向项目部请假并得到批准。
5、在岗农民工年龄要求特殊工种:男 18~50 岁,女 18~45 岁;普通工种:男 18~55 岁,女 18~50 岁。
附表三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 序号 |
分段名称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至今),在建或完成1个类似房建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
附表四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分段临时驻地建设工程劳务**
拟投入设备配置表(最低要求)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 总数量 |
自有设备 |
|||||
| 1 |
挖掘机 |
200型 |
台 |
1 |
||
| 2 |
运输车辆 |
台 |
1 |
|||
| 3 |
发电机 |
100KW |
台 |
1 |
注:
1、因本项目进度要求,若有项目业主、招标人需要增加机械设备的情况,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机械设备的增加,并投入使用,其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以上所有拟投入设备配置表中的总数量为承包人中标后向发包人承诺的投入最低设备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附件。
3、所有设备购买年限均应在5年以内(以设备铭牌显示时间至投标约定时间计算设备年限,无设备铭牌视为无身份无效设备,不允许进场),设备须经项目部入场前“预验收”方可进场,入场“验收”再次确认有效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退场并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
4、设备满足5年准入要求,驾驶员或操作人员具备国家认可单位颁发的驾驶证或操作证,车辆购置交强险、三者险,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鼓励≥4.5吨的货车购置超陪险;2、达到国家安全及环保认证要求;3、机动设备安装360环视监控系统和智能终端,特种设备安装特种设备监视系统,均接入交建智能管控平台,设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使用过程中,若因中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