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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对****食堂风斗基础及风斗拆除**,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召开第13****委员会研究,最终审核选定基础施工中标单位为****,**风斗安装中标单位为西乌旗泰达宏鑫铝合金不锈钢。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5月21日17:30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止****学校提出,未在上述期内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时核实情况反馈。受理电话:159****1836
**** 2025年5月17日
图文:办公室(郑美琦)
编辑:郑美琦 一审:于金兵
二审:吴振江 三审:逯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