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公告第48号)及《关干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8)2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白洋淀北部通道优化工程(西堑引水闸~萍河补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白洋淀北部通道优化工程(西堑引水闸~萍河补水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县城以北,贾光乡以南,利用现状西堑引水闸,工程起点从郊野公园回型水系处引水,沿**管道、龙王跑干渠,引水至容西片区公园水系,工程终点位于容西片区公园北边界。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工程、管道工程、渠道工程、水工附属设施等工程。其中**1****泵站,泵站设计规模为1.36m3/s,位于管道起点,**管道长6.97km,龙王跑干渠综合治理约1.61km。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5****836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027-****4517
电子邮件:****@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com/s/144V1ADtcD3Ne2-0LYiXOKApwd=rq5g 提取码: rq5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 5 月 16 日2025年 5 月 29 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白洋淀北部通道优化工程(西堑引水闸~萍河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点击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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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