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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2MA00F4UHXQ | 建设单位法人:朱领军 |
| 朱漫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草寺475号1幢、2幢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
| 建设地点: | **市**区 草寺475号1幢、2幢 |
| 经度:116.67024 纬度: 39.9904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9 |
| 通环审〔2022〕00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2MA00F4UHX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泰****公司 |
| ****0116MA003UCP6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4MA01G2X354 | 竣工时间:2023-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06-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41505 |
| 项目位于**市**区草寺 475 号 1 幢、2 幢。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6655.5平方米,建筑面积5291.24平方米。机动车维修量为9600辆/年,喷烤漆车辆1300辆/年,洗车12000 辆/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草寺 475 号 1 幢、2 幢。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6655.5平方米,建筑面积5291.24平方米。机动车维修量为9600辆/年,喷烤漆车辆1300辆/年,洗车12000 辆/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6655.5平方米,建筑面积5291.24平方米。机动车维修量为9600辆/年,喷烤漆车辆1300辆/年,洗车12000 辆/年。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6655.5平方米,建筑面积5291.24平方米。机动车维修量为9600辆/年,喷烤漆车辆1300辆/年,洗车12000 辆/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辆诊断、机电维修、(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喷烤漆 为了恢复车身原色,需要进行喷烤漆、车辆调试 、车辆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车辆诊断、机电维修、(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喷烤漆 为了恢复车身原色,需要进行喷烤漆、车辆调试 、车辆清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调漆房及钣喷车间废气(喷烤漆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打磨废气、****处理站无组织废气。调漆房、钣喷车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维修车间二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净化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打磨间和焊接间位于维修车间二楼,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食堂位于项目展厅三层,安装一台餐饮废气净化器,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型号为SL-JXJD-10A,采用静电复合净化方式,餐饮废气经餐饮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餐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项目安装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方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由室外污水管****处理厂。室外污水管线已于2023年5月竣工。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角,处理能力为5m3/d,采用A/O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维修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的风机等。维修设备位于维修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采取降噪措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风机位于维修车间二层,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餐饮废气净化器风机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轮胎、废汽车配件和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北信嘉诚****公司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集中存放,由**鑫****公司负责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滤芯、油棉丝、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光氧管、废防冻液、废涂料、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采用专用装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位于维修车间二层,地面做基础防渗),委托****定期清运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调漆房及钣喷车间废气(喷烤漆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打磨废气、****处理站无组织废气。调漆房、钣喷车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维修车间二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净化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打磨间和焊接间位于维修车间二楼,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食堂位于项目展厅三层,安装一台餐饮废气净化器,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型号为SL-JXJD-10A,采用静电复合净化方式,餐饮废气经餐饮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餐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项目安装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方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由室外污水管****处理厂。室外污水管线已于2023年5月竣工。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角,处理能力为5m3/d,采用A/O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维修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的风机等。维修设备位于维修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采取降噪措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风机位于维修车间二层,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餐饮废气净化器风机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轮胎、废汽车配件和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北信嘉诚****公司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集中存放,由**鑫****公司负责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桶、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滤芯、油棉丝、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光氧管、废防冻液、废涂料、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采用专用装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位于维修车间二层,地面做基础防渗),委托****定期清运收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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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011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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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设施 |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由室外污水管****处理厂。室外污水管线已于2023年5月竣工。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角,处理能力为5m3/d,采用A/O接触氧化处理工艺。 | 本项目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从严执行。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8-2015)、《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调漆房及钣喷车间废气(喷烤漆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打磨废气、****处理站无组织废气。调漆房、钣喷车间和危废暂存间位于维修车间二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净化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打磨间和焊接间位于维修车间二楼,打磨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食堂位于项目展厅三层,安装一台餐饮废气净化器,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型号为SL-JXJD-10A,采用静电复合净化方式,餐饮废气经餐饮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口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餐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项目安装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方式,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喷烤漆废气、打磨废气、****处理站废气。喷漆废气中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8-2015)表2中“喷烤漆房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II时段规定的限值。喷烤漆无组织废气中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8-2015)表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打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8-2015)表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餐饮废气中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表 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第Ⅱ时段中的相应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维修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的风机等。维修设备位于维修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墙体采取降噪措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设备风机位于维修车间二层,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餐饮废气净化器风机位于维修车间建筑楼顶,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 |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维修设备、废气治理设备的风机等。噪声源位于建筑内部,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东厂界昼间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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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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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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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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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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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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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