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关于日照绿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粒料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日照-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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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环评信息
成文日期: 2025-05-16 发布日期: 2025-05-15
文号: 效力状态:
标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废塑料再生粒料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废塑料再生粒料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15 15:22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5月15日我局拟对****废塑料再生粒料生产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015

电子邮箱:jxhbjglk@rz.****.cn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276500

项目名称

废塑料再生粒料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通达路以西、**路以北;****院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加****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厂区北侧3#车间,购置2台自动上料输送机、2台强力摩擦机、2台粉碎机、2台洗脱机、2台沉浮分离机、2台脱水机、2台色选机、2台造粒机、2台循环冷却水槽、2台风冷干燥机、2台切粒机,利用医疗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PP一次性输液袋、POE一次性输液袋、HDPE透析桶、ABS工具盒、PET塑料瓶/桶为原料,建设1条塑料颗粒生产线、1条塑料片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9000吨和塑料片粒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摩擦、粉碎、洗脱、沉浮分离、脱水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水经设备下部排污管****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MBR膜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司。污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修改单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采用罐车托运的方式将污水倾倒至外环境,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造粒工序废气经带软帘的集气罩+喷淋塔+电捕焦油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站的密闭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DA003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3.5kg/h;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其他行业限值60mg/m3、3.0kg/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DA004排气筒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6 mg/m3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 mg/m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使用的原料在收集、运输、存放等操作过程应与医疗废物分开进行,采用专门的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严禁与医疗废物混合收集、运输、存放。严禁将医疗废物用于本项目生产。

分拣杂质、碎纸屑、分离杂质、色选杂质、废过滤网、非干式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贮存和处置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要求执行。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