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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路施工许可注意事项的提示函
为进一步规范涉路施工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范涉路施工引发的交通事故及次生灾害,依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路政条例》《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涉路施工许可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进行涉路工程施工前,****交通运输局提交涉路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设计和施工方案、保障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委托书等。经审核批准取得涉路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施工活动,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二、认真落实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涉路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到岗履职,同时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如因施工导致道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或予以赔偿。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物料、垃圾等,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原状和周边环境,****运输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
请各涉路工程有关单位、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涉路工程的许可、验收等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个人,****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乡公路施工行政许可事项咨询方式
****服务局A区2楼A38、39、40交通运输局窗口,0691-****660。
附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一事一码”清单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一事一码”清单(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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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