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3MA6DKCE94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勇 |
| 李忠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盘水街道云盘路27号 |
| ****水库至茶源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5.0939,105.09514 纬度: 25.79172,25.81952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7 |
| 州环核〔2025〕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7.98 |
| 9.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3MA6DKCE9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323MA6DKCE94Q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tbc/index/detail?sid=58a0134f89aa702ada1ba19787d557b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综合治理长度1.20km。河道主要保护对象为保护两岸500亩耕地及1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项目区村民的出行安全。治****水库下游西泌河K11+170(**县茶源街道办公**),终点为西泌河K12+370处,本次**河堤1.73km(其中格宾石笼河堤合计1.20km,浆砌石河堤0.53km),河道疏浚0.22km。本次设计范围保护茶源街道办1200人口及500亩耕地,保护人口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保护农田段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防洪工程属于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工程规模为小(2)型。 | 实际建设情况:综合治理长度1.20km。河道主要保护对象为保护两岸500亩耕地及1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项目区村民的出行安全。治****水库下游西泌河K11+170(**县茶源街道办公**),终点为西泌河K12+370处,本次**河堤1.73km(其中格宾石笼河堤合计1.20km,浆砌石河堤0.53km),河道疏浚0.22km。本次设计范围保护茶源街道办1200人口及500亩耕地,保护人口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P=10%),保护农田段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P=20%),防洪工程属于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为5级,工程规模为小(2)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治理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治理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本项目在基坑中添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和中和剂(磷酸二氢氨),静置沉淀8h后即可抽出回用;对于滞留在围堰内的水体,在下游围堰处开挖临时沉淀池、投加絮凝剂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絮凝沉淀的悬浮物与河道清淤底泥一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住户的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2、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底泥利用河道内施工区域作为摊晒区,在临时堆放位置喷洒一定量的生物除臭剂,待自然干化后回填处置。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3、噪声 本项目在固定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及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③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0m,施工过程需在靠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m围挡。交通噪声: ①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②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③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在路过居民聚集点或存在较近居民点的道路时,禁止鸣笛并且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避免对运输路线途中居民点形成噪声影响。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有清理渣石和晒干后的淤泥,全部用于堤防的墙背回填,不外弃;生活垃圾采取场地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设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5、生态 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在基坑中添加絮凝剂(聚合氯化铝)和中和剂(磷酸二氢氨),静置沉淀8h后即可抽出回用;对于滞留在围堰内的水体,在下游围堰处开挖临时沉淀池、投加絮凝剂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絮凝沉淀的悬浮物与河道清淤底泥一同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住户的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2、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底泥利用河道内施工区域作为摊晒区,在临时堆放位置喷洒一定量的生物除臭剂,待自然干化后回填处置。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3、噪声 本项目在固定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及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③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0m,施工过程需在靠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m围挡。交通噪声: ①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②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③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在路过居民聚集点或存在较近居民点的道路时,禁止鸣笛并且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避免对运输路线途中居民点形成噪声影响。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有清理渣石和晒干后的淤泥,全部用于堤防的墙背回填,不外弃;生活垃圾采取场地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设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5、生态 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 临时沉淀池 | 已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施工期间无废水投诉事件,目前无环境遗留问题。 |
| 1 | 加盖篷布、生物除臭剂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 加盖篷布、生物除臭剂 | 已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施工期间无废气投诉事件,目前无环境遗留问题。 |
| 1 | 施工期减速慢行、低噪声设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施工期减速慢行、低噪声设备 | 已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理,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施工期间无噪声投诉事件,目前无环境遗留问题。 |
| 1 | 项目所有清理渣石和晒干后的淤泥,全部用于堤防的墙背回填,不外弃;生活垃圾采取场地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设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项目所有清理渣石和晒干后的淤泥,全部用于堤防的墙背回填,不外弃;生活垃圾采取场地定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收集****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设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 1 | 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