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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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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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灌**
发布日期:2025-05-19 09:57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
范围 ****学校卫生间、外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三级及三级以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5-19 10:00 至 2025-05-27 15:00
获取方式 线下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7 15:00
递交方式 线下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5-28 15: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壹号7#楼105室
其他
招标公告 ******学校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项目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学校,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校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校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项目工程; 2.2建设规模:******学校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合同估算价:22.00万元; 2.4工期要求: 3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卫生间及外墙面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三级及三级以上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需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具体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6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 和“信用**”www.****.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7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各种信用承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19 日至2025年05 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地址:灌****壹号7#楼105室。 5. 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为:2025年 05 月 28 日15时00分; (**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线下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1月-2025年04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人承诺书; 注: 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6-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对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且使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施工项目,当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95%。 说明: 1、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其他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提供一正贰副共叁份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 9.3电子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登录网站:**省招标投公共**交易网 10.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朱延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东冠逸轩苑16号楼 联系方式:俞经理 137****0696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灌****镇
联系人:朱延姝
电话:****1206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开发区东冠逸轩苑16号楼
联系人:吴书勤
电话:151****288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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