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创业园一期大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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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创业园一期大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高新创业园一期大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创业园一期大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人员配备:标书代写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

1、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具有燃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得2分,满分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标书代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证明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照一个计分。”

更正为: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

1、具有有效期内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或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得3分,满分3分。

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的,得3分,满分3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标书代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证明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照一个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蓼北路****创业园一期科技楼

联系方式:0564-****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建**路

联系方式:0564-****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64-****815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其他交易澄清公告.pdf

本版块所发布信息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目录外非进场交易项目,项目单位是本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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