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集团45万吨阴极铜、**丙烯酸产业园(一期)及2024年**区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经自然**部检验通过并反馈后,于2025年4月21日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更**镇开发边界以及规划用地用海图层相关数据,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进行公告: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原因
为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整合城乡发展空间,优化区域产业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促进**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次调入地块位于**区的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此编制**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以确保规划期内**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并体现对土地的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面积132.8674公顷。本方案调入地块共计5个地块,涉及水东街道、马踏镇、望夫镇和电城镇共4个镇街。调出地块共计2个地块,涉及岭门镇、观珠镇共2个镇。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地块均不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等城市管控底线的内容。调入地块TR01****集团45万吨阴极铜项目、TR05为**丙烯酸产业园(一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 2024 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增补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4〕310号)》,均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符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情形;调入地块TR02-TR04为2024年**区第一批次历史已核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均为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符合“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情形。
三、对指标的影响
规划期内**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自然**部、******厅
批准时间:2025年4月21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马踏镇、望夫镇、电城镇、岭门镇、****政府****办事处张贴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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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