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西仪服(** ****公司”经核查,标有“★”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之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主要标的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3、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29****中心4312室
中标(成交)金额:79.22万元
4、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第一包: 名称:膜分离实验装置 品牌(如有):莱帕克 规格型号:LPK-SUNR 数量:2套 单价:136000元 |
5、评审专家名单:程敏娟、李钦平、江来有、张永忠、崔秀云(采购人代表)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第一包:按合同约定,9506元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西仪服(** ****公司因标有“★”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做无效标处理
8.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第一包:
(1)**市奥德****公司
(2)陕****公司
(3)**中****公司
(4)**杰****公司
(5)******公司
8.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0309)提出投诉。标书代写
8.5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更正日期:2025年5月16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海路39号
联系方式:0559-****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9-****139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