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二、项目标准
具体根据机构制定,包括单训课、集体课、家长培训等。
补贴标准具体根据申请时上级文件标准:小龄段0-6岁每年救助天数上限210天,每服务日95元,上限19950元;大龄段7-17岁每年救助周数上限40周,每服务周250元,上限10000元;其中孤独症7-12岁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小龄训练或大龄训练。
三、如何申请项目
先与服务机构联系,确认时间****残联申请。
申请材料:儿童三张两寸白底照片,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残疾****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非我县户籍儿童还需居住证。
办理地点:****残联(****863,****706)
四、部分服务机构
****保健院(****529):肢体、智力、孤独症
****医院(****308):肢体、智力、孤独症
****保健院:视力(****165)、听力言语(****156)、肢体智力孤独症(****583)
****医疗中心**医院(柳东妇幼):视力(****357)、听力言语(****033)、肢体(****428)、智力孤独症(****233)
五、拥有的权利
1、免费接受项目规定的康复服务内容
2、对机构的服务提出评价或投诉
投诉联系:****联合会(****863)
六、履行的义务
1、受助孩子若患有严重疾病要如实报告,不能隐瞒。有传染病、严重癫痫及先天性心脏病等不适合康复训练或在机构训练中发生以****医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重新报名。
2、为使康复训练达到预期效果,受助儿童需坚持在机构持续接受康复(多数训练需要家长陪护),积极配合机构课程时间安排进行康复训练。同一学期内连续请假10 天、累计请假 20天(病假除外),或无故缺课 10天以上,县残联或康复机构可终止其康复训练,终止训练后同一学期内不再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如有特殊原因要终止康复训练,必****残联与定点机构,并提交书面说明。
3、在定点机构训练期间,解决好伙食、住宿、交通等事宜。
4、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